三十歲前要完成的事:從歌曲看人生
不只是香港流行樂,網路上一直都流傳著“30歲前,一定要做的X件事的說法,多數人都列10(因為聽說人到30歲工作就定型了,因為30歲後就不敢亂換工作,只好定下來),大約是前年,我一時興起列出一連串大大小小的人生目標(Bucket list),並分為短程人生主目標”(也就是非做不可否則遺憾)遠程次要事項”(想做而非必做),前者包含出版書籍,後者則有出國留學、生產停格動畫、受學校邀請演講(還有一卡車未歸類的都是零碎小事,如機場上班、補習班上班、交往、幫模型們安置在IKEA玻璃櫃、擁有一台免牌電動機車、到加拿大+南紐西蘭+羅馬+德國旅遊、買皮衣外套、雷射除痣、見證台灣入聯、看見外星人、 蘋果酒、 喝白酒、喝香檳酒、喝冰火、部落格得到百萬人次、和朋友一起看場電影、餐飲業打工、上健身房使用健腹器”),而那當初的二十 個願望,有的實現了,有的還沒有,一個想法將改變一切,將世界/自己帶往不同的道路。

12年,這是我完成出書這個夢想所花費的時間,在這段路途中,我要感謝的人太多了。家人、師長、老朋友,以及在生命關卡給我指點的各位部落客,於公於私提攜我的豺遊民(也感謝這些日子點開我文章的讀者),一路上鼎力相助的貴人(包含了四小折和海豚男,即使第一本書中尚未有他們的戲份,他們仍然願意無私付出,並願意替沒有任何圖文背景的我背書),讓我忘卻了曾開啟我夢想的他踢沒替我推薦的難過。

我花了118天實際動工畫稿,每天都坐在電腦前畫大約7個小時,這段時間我將自己國中寫的日記翻出來重新看了一遍而激發更多的靈感,也因此想起了曾經的笑聲,然而計畫趕不上變化,原先預計30歲之後才想達成的演講夢,竟然提早十年來敲門,總覺得要年輕目標都冒險完了再來平淡過生活,成名後再想著回歸校園激勵他人才是正解,以為可以花十年訓練口條,讓我頓時不知所措,達成部落格百萬人次此事也是來的飛快,但是人生就像是老闆,表現不好就沒有第二次的機會,於是決定把握、接受任何挑戰,先前總認為自己走的路注定是孤獨的,不論是寫影評還是寫書,但好在見證一些溫情,讓我轉而相信世界是美好的,畫稿那段日子常吃著泡麵,宅在家用手繪板在筆電作畫,我在影評方面的推廣非常成功,曾在知名網站曝光,有些朋友覺得我寫部落格很厲害,但我是半路出家畫書的,沒得過任何相關獎項(如金鼎獎等),我認識的圖文作家很少,實際碰面的完全是零,有交情也有碰面的影評朋友看了我的書吝於推薦,反思過後,於經銷量,我感到十足惶恐,沒有信心,賣多少才算好?我的概念還是很模糊,讓我想到網路書店導致實體通路的沒落,我喜歡逛書店的氛圍和背景樂,但近年來,書店一家一家倒,大型連鎖書店、獨立書店、舊書店、複合式書店、網路書店,到底我的書會在哪種平台上架,我覺得只要有在金X堂、博X來出現就心滿意足了,令我相信,自己走上這兩條路(影評/圖文),是被幾位充滿熱情的人扶持著,才能走到這一步,也因不讓讀者認為辜負名家的推薦,我才決定不遺餘力想出能匹配這股CP值的獨家內容,而看著成品,我確實沒有失望,也盼望拿到書的各位也是同一心情。

曾經,我非常想要逃離廣設科的生活,認為這是場壓榨創意的訓練,但成為畫圖人之後,我發現終究還是得面對「產出」這回事。只是這一次,我不再逃避了,就算反覆修改再多圖稿,我都不顯疲倦,仍然精力充沛,希望這股重燃的熱忱能持續下去。

《鯨鯊拉槓去!》:https://www.books.com.tw/products/0010814174

photo credit : Kevin L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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